遇見靈魂的救主
這是大約二個世紀前發生的事。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某次考試,試題有關約翰福音第二章,題目是:「請簡述耶穌基督把水變為葡萄酒的屬靈意義。」學生們看到題目都開始認真作答,惟獨一個學生呆滯地看著窗外。教授看到就走過去問:「你為什麼還不作答?」學生說:「我沒有東西可寫。」
過了好久,眼看考試就要結束,這個學生還是隻字未寫。教授再次走向他,說:「已經快沒時間了,就算只寫一個字也能免於被當,你最好趕快作答吧!」學生最後才在考卷上寫下一行文字:「水遇見主人,臉就變紅了。」
他以這個答案拿到了最高分,這個學生就是英國詩人喬治.戈登.拜倫(George Gordon Byron)。如果說他這答案包含了基督徒最終的生活指標也不為過,我們是基督徒,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生活的準繩;基督徒就是凡遇見這位救主的人。我們是否已經預備好按照新的準繩生活了呢?就從今天開始吧!
澳門耶路撒冷之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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