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31日 星期一

【訪韓聖會-研習會 1】 講員:金炳三牧師 (嗎哪教會)


主題:門徒之道 (跟從--捨己--背起十字架 )
摘自:基督教今日報 (2017/07/18 記者 / 莊堯亭) 整理

你是耶穌的門徒嗎?又或者,你只是一個「粉絲」?

「當大家開始禁食,比起『得著什麼樣的能力』,更重要的是你在基督裡『成了一個怎麼樣服事神的人』。」韓國嗎哪教會牧師金炳三說。

於是,耶穌對門徒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(馬太福音 16:24)

他用耶穌對門徒說的這段話,表示真正的「門徒之道」並非追隨富貴榮華,就像弟兄姊妹上了禱告山,並非追求個人的祝福。恰好相反,耶穌說,「你們如果要跟隨我,要捨己,並且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。」

耶穌暗示12位門徒,他們還不明白真正的「門徒之道」。這些人是耶穌親自揀選,同他佈道三年,按時聚會、天天禱告、常常禁食,教會一切的服事都做了。「他們也認為自己是最有資格被稱作門徒的人,耶穌卻說這些還不夠。為什麼?」

當耶穌將赴耶路撒冷,門徒竟為「誰要站耶穌的右邊」起爭鬧,「明明耶穌這個時候要背起十字架,門徒卻為『榮耀』起爭執。為什麼還沒有成為門徒?因為他們只想透過耶穌得到榮耀。」

「你們在這裡不是為了得著榮耀──你們預備好要『捨己』了嗎?已經準備要背起十字架了嗎?」

金炳三說,透過禁食得到想要的東西或祝福並非不可,也很自然。但他時常提醒預備禁食的弟兄姊妹:「不是要從這裡得著什麼能力,而是要思考:我要背起的十字架是什麼?我要捨去的是什麼?」

他分享美國東岸學生復興運動的關鍵人物──威廉波頓(William Whiting)的故事。威廉的家裡非常有錢,高中就遊歷各國,神也透過旅程將中東宣教的負擔放進他心中,爾後其成立以耶魯大學為中心的學生團契。看似將成為神國大有可為的人才,威廉竟在其他國家死去,年僅26歲。

「你們不覺得他的死真的『很無言』嗎?」比起死亡更重要的是,「因著他的死,開始美國東岸的大復興。」有人在他的聖經背後發現三句話:「毫無保留、毫無退縮、毫無後悔。」影響耶魯大學兩千位學生成為宣教士,前往大陸、日本和印度傳福音。

威廉大可舒服的當個富少公子哥,卻選擇奉獻出最年輕、卻又相對短暫的日子給神──若要跟從耶穌,就必須先捨下自己。

「教會被建造的地方,一定有十字架;教會被建造的地方,也一定有殉道者的血。」



基督徒必須思想「禁食」的原因,「很多時候我們不是為了『求神的旨意』禱告,只是為了『得到我們想要的目標』。」耶穌應許聽我們的禱告,但什麼才是真正的「信耶穌」?「當我們以人的想法去相信耶穌,我們會對耶穌非常失望。耶穌不是偶像,也不是精靈,是與我們『同在同行的』。」

若真的相信耶穌與自己同在同行,耶穌的門徒彼得曾說過一句相當有名的話,可以當作思考──「金和銀我都沒有,只把我所有的給你,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,叫你起來行走。」

教會不是憑金銀建造的地方,信仰的根基也不由光輝榮耀打造。

「比起向神禱告祈求蒙應允,真正的信心是在神面前禱告,我捨棄的多的時候,那叫做信心。」金炳三常在禁食禱告中,看見自己的罪,「看見我的貪婪,看見我的心攔阻了神的榮耀…當我屈膝禱告,就看見我要捨棄的。」「你是耶穌的門徒還是粉絲呢?」

粉絲與門徒最大的不同,在於粉絲可以隨時改變喜歡的對象,當偶像醜了、無趣了,粉絲就變了。「他們不會為喜歡的對象犧牲,就像許多人如粉絲般仰慕耶穌,拜讚美…卻沒有為神犧牲,也沒有為神作工----不過是粉絲而己。」

聖經中有一個半夜跑去找耶穌的法利賽人,名叫尼哥底母。從他的字句可看出他是耶穌的粉絲, 但身為法利賽人,不能明目張膽的跑去找耶穌,「雖然他喜歡耶穌,卻不願意因耶穌的緣故遭到逼迫和患難,因此還不能稱作門徒。」隨著經文的發展,能看見尼哥底母慢慢改變,不但為耶穌辯護,耶穌死後,他更用極貴的香膏安葬耶穌。

又有尼哥底母,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,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。(約翰福音 19:39)
最後,他甘願為耶穌的緣故犧牲,真正成為門徒。

今天神正在問各位:「你真的愛我嗎?你是粉絲還是門徒呢?」隨從享樂與榮華不是真正的「門徒之道」,捨己並背起十字架,是區別粉絲和門徒的分水嶺。

耶穌對他說:「你若能信,在信的人,凡事都能。」 (馬可福音 9:23 )

韓國教會的復興是有一段特別的歷史,當時西方的宣教第一目標是中國,然後是日本、印度,因著前者去不到,才被迫到了韓國。因著以中國為藍圖的宣教策略,所以在韓國的宣教是沒有經費及外在的力量可以幫助的。在艱難的日子,只能靠本國教會內在的努力發展。故此,在教會建造的地方一定需背負十字架及殉道者,教會不是用力量和榮耀建造的。


1. 你是粉絲還是門徒
2. 光說不練還是行動派

3. 點頭之交還是親密朋友?
4. 眾多之一還是唯一?
5. 律法還是恩典?
6. 是自己的力量還是聖靈充滿?
7. 義務還是關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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